“想想当年犯事,我现在非常后悔,也十分内疚,作案逃亡的第二年,我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为此,我自己用刀把自己左手食指剁掉了。”10月17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刑警六中队逃亡14年之久的王某某含着眼泪举起左手向笔者说。
王某某祖籍在邹城,后来迁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1997年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潘某某、王某在邹城市汽车站附近以租张某某三轮摩托车为由,行至邹城市香城镇张桃村附近时,三人将张某某打成轻伤,将机动三轮车抢走,价值5000余元。另外,他还参与了两起盗窃案件。作案后,王某某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秘密潜逃。并化名“王永建”,先后在黑龙江、烟台、浙江等地干建筑工,1999年10月份,与妻子秘密结婚,后生一儿一女。
“我这14年过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在街上看到警车,看到警察,听到警笛响,小腿就发软,浑身打哆嗦,吃不好,睡不香。打工时,和别人不敢大声说话,就是受再大的委屈甚至被人骗了被人敲诈也不敢和人家闹事,受的罪再不能提了;没钱花时也想歪过,可是,当看到自己失去的左手食指,就咬咬牙,饿着肚子挺过去。”王某某一边抽泣一边说。“特别是到节假日,听到政府有大的行动时,只能畏缩在屋里,不敢出门。自己也想过投案,老婆和岳父都知道我的事,曾多次劝过我,特别是老婆说的非常让我感到。她说:‘你放心,不管你坐几年牢,我们娘们都会等着你’。每当想起老婆说的话,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就落了下来。看到孩子还小,就等等再说吧。唉,现在来到公安机关好了,我的心里很踏实,浑身也觉 得有劲儿,晚上睡觉也安稳了,对家人也有个交代了。”
清网行动中,邹城市公安局针对久抓未获的逃犯逐一重新进行了梳理,分析长期不能抓获的原因,认真制定追逃方案。对逃犯王某某曾多次给郸城县警方发函,请求协助抓获,辖区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对其亲属做思想工作,让其家人认清当前形势,规劝其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依法宽大处理,但是该王心存疑虑,一直不敢到公安机关投案。针对长期规劝不予到案的实际情况,邹城市公安局没有气馁,为取得逃犯家属的信任,打消逃犯心里疑虑,10月15日,邹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海建亲自带领追逃民警远赴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给逃犯家属做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最终取得了逃犯家属的信任。10月17日,通过逃犯妻子的耐心说服,在浙江打工潜逃14年的逃犯王某某主动赶到邹城市局刑警六中队投案自首。(张鹏 薛瑞孝)
通联: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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