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午,富地地下商城大门紧闭
富地地下商城断电中,漆黑一片
半岛网10月25日消息今天,富地地下商城业主们向记者反映,新的物业管理层涨房租涨的太离谱,由原先每天0.7元/平方米涨到2.6元/平方米,业主们拒绝按新价交钱,没想到物业竟以商城要建设改造为由提前终止合同,限业主10日内搬出商城,并要求交纳这期间的房屋租金,遭业主们拒绝后,物业进而采取了断电的处理方式,让他们无法正常营业。对此,物业方面表示,他们是按照合同办事,并无不妥。
爆料:涨房租不成 富地地下商城要业主走人
今天中午12点22分,网友“帮办杨师傅”在青岛微博上发帖称,青岛901富地地下商城被物业强制停电,数百业户无法经营,损失惨重。随后,记者立即赶往即墨路小批发市场附近的富地地下商城。到达富地地下商城后,只见大门锁闭,整个商场漆黑一片,已经停止了正常营业。
据在商场内留守的一位业主反映,物业刚刚换了负责人,新来的管理层10月17日贴出通知称要涨房租,由原先每天0.7元/平方米涨到2.6元/平方米,业主们认为价格涨得太离谱,在跟物业协商不成后,业主们拒绝按新订的价格交钱。
“我们不同意这个价格,没想到竟赶我们走。”业主刘女士说道,10月20日,物业贴出了让剩余20多家商家搬走的通知,并告知商家10天内搬走,这期间每天按照1.2元/平方米的费用交钱。“催的也太急了!”业主王先生说,由于通知中所限期间太短,商户们来不及找其它店铺,而对于物业要求交纳搬家期间的租赁费,业主们更是心有不甘,“没想到物业今天就把电给停了。”业主们告诉记者,停电一天,每家业主至少损失上千元营业额。
此外,更令业主气愤的是,对于入住商城时每户交纳的几千元押金,物业也拒绝退还,“前两天搬走的几家都没拿回押金。”业主王女士说道,物业的做法实在太过分了。
图为合同副本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五条规定,物业据此要求终止合同
物业:因商场建设改造需要 有权终止合同
随后,记者来到青岛广通源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今年8月份,市北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富地地下商城进行了检查,查出多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隐患,于是责令改正。公司打算对商城进行改造,根据合同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五条规定,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
商城的房租由原先每天0.7元/平方米涨到2.6元/平方米,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李先生表示,当初招商时的租金价额比较低,现在算上成本、经营管理费等,肯定要涨钱。对于市民反映没有提前通知业主们搬走一事,李先生说道,按约定,今年9月底双方合同就终止了,当时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曾口头通知业主们搬离,而且一部分业主们已经搬走了。如今尚未搬走的业主们占用了物业的地盘,必须按日交纳租金,由于对方一直拖延不交,他们只能采取断电的方式督促业主履约。
对于业主们反映物业不退押金一事,公司的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等商场改建好了后,会根据商铺有无损坏,按实际损失扣除费用后,将剩余的押金退还给业主。
律师:解除合同条款未作特殊说明 属霸王条款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提供合同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己的义务,或排除对方的权利,要重点在合同中强调或者向业主们做出说明。比如合同中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所包含的所有条件,物业在拟定合同时需要做特殊说明,比如在内容下面划线做重点强调,或者专门做出说明。如果物业没有做特殊说明,那么该条款对于业主来说属于霸王条款,限制了业主公平的权利,加重了业主的负担,是无效的条款。
“业主们可以发函给物业协商此事,既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又可根据实际损失让其赔偿。”李律师提醒说,如果对方拒绝承认条款无效,业主可向当地法院诉请确定条款的效力。
半岛数字记者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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