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鼓励措施,提高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让更多群众受益。
一大早,邹平县农民卢令海来到了高新街道办的社区服务中心。42岁的他,患有严重的腰椎疼痛。医生建议他做中医理疗。
邹平县高新街道办西吕村村民卢令海
这两个疗程花了1000多点,一千二三,报销75%,报出来(自己)管四五百块钱。
在这里做理疗的基本都是周边的农民,以中老年人为主,身患的大多是颈椎病、关节炎等慢性病,针灸、艾灸、拔罐、推拿等中医疗法,深受他们欢迎。
邹平县高新社区服务中心医师杨中献
中医实用技术即简便廉,中药这一块报销比例政策的支持比较大,报销比例新农合提高一些,老百姓都能接受了,而且效果比较肯定。
2010年,山东省出台政策,规定中药在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要在西药的基础上上浮10个百分点,针灸推拿等一些中医实用技术可以报销90%。2011年,山东省再次出台规定,扩大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报销范围,中药饮片和中医的实用技术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可以参照住院比例进行报销。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刘绍绪
这样就使好多不需要住院的病人就不用住院了,在门诊上可以拿中药回家吃,这样既节省了资金又为老百姓提供了方便。
由于中医药物美价廉,这些鼓励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既让传统中医药在农村焕发出新的活力,又从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让政府有限的财政支出发挥更大的功效,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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