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山东加大企业环境监管 违法信息将录入征信系统

时间:2012-01-12 18:08来源:生活日报 www.yunhepan.com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供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对违规施工单位,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记者 李萌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相关阅读
  • 山东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
  • 日兰高铁(鲁南高铁)日曲段11月26日通车 山东将开3对环形高铁
  • 山东前十个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还有这5个鲜明特点
  • 这就是山东丨街采:这首曾唱响太空的山东民歌你知道吗?
  • 注意!山东这28批次食品不合格 山东沙土食品、裕龙酿酒等上黑榜
  • 问政山东|养猪场手续难办 畜牧部门:没你们一样吃猪肉
  • 山东省委网信办“牵手”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将在
  • 寒潮!寒潮!山东周末小雨大雾又降温 下周最低温-5℃

    • 上一篇:济南火车站为“民工团”送票上门缓解购票难
      下一篇:台湾赠送大陆长鬃山羊“乐羊羊”顺利产仔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