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19日电 (记者 王海鹰、刘宝森)去年两会山东省政府提出26项民生承诺,全部兑现。今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兴办一批惠民工程,办好35件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心、更有尊严。
这35件民生实事包括:
(1)今年全省小麦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提高到每亩100元,种植小麦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再给予10元奖励。
(2)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全省农村人均扶贫标准提高到2500元。
(3)实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加快农村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推进,为20万户边远山区群众和沿海、湖区渔民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
(4)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继续重视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同时,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创业引领、岗位拓展计划,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5)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在继续开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工作的同时,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困难群体和退役人员就业,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8万个。
(6)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实施各类就业培训项目,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培训城乡劳动者110万人。
(7)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新增100个工科专业、1000个实训基地。
(8)继续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档次分别提高到每月1240元、1100元和950元,平均增长15.8%。全省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提高15%。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9)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把“五七工”、“家属工”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0)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长10%以上。
(11)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扩大工伤康复试点范围。
(12)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巩固完善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13)推进省级就医结算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省范围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14)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省东、中、西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00元、2000元和1800元,城市低保标准也要相应提高。
(15)落实好城乡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
(16)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
(17)保障教育支出依法增长,确保全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
(18)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率达到60%。
(19)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孤儿、家庭困难和残疾儿童入园资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200元。
(20)加快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211”工程,整体提高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
(21)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将农村初中和小学家庭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分别达到1250元和1000元,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
(22)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建设3至5所高水平大学,支持山东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从9500元提高到1.2万元。落实高校债务化解方案,年内完成公办普通高校债务化解120亿元。
(23)建立职业技术学校分类分级制度。鼓励校企合作,建设一批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将省属高职、技校生均定额标准提高600元。
(24)以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为主,建立知识加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
(25)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办好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
(26)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切实加强校车安全。
(27)继续抓好潍坊、东营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开展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积极开展便民惠民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8)逐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绩效管理等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29)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积极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
(30)落实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31)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健康山东”行动,降低普通群众就医用药成本。
(32)支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33)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省级安排财政资金8亿元,重点对各级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奖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0.51万套,各地要确保按时开工,确保工程质量。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分配公平、管理规范、群众满意。
(34)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满足群众合理的自住性需求。
(35)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进入常态化,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近半数农户住进新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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