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侦部门衔接,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力量,充分利用自侦案件办案人员掌握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思想变化的优势,加强与自侦部门的联系。通过查阅典型案件卷宗,听取办案人员对案件侦查工作及案件特点的介绍,座谈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了解当前职务犯罪的手段、特点以及通过查处案件暴露出来的单位管理方面的问题漏洞,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
与纪检部门衔接,增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合力。主动与曲阜市纪检部门联系,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交流预防工作经验,实现了信息共享。同时,采取预防咨询、警示座谈会等多种预防形式,联合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活动,深入税务、银行、工商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研、预防咨询等活动,增强了预防合力。
与发案单位衔接,增强预防工作的实效性。通过与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案件分析会等形式,剖析发案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交换意见和看法,了解人、财、物、权等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透过表面现象找出问题的实质和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实效性。(丰培仲)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