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9月12日上午,兖州市质监局在兖州兴达酒业有限公司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济宁兖州市质监局王世功副局长、兖州市人大张华副主任、兖州市质监局马宪廷局长出席会议,兖州市委宣传部、兖州市纪委、工会、妇联、团委、兖州市直机关工委、食安办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由兖州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高萌主持。兖州市17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兖州市质监局专职副书记刘旭鲁传达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文件精神;兴达酒业、绿源食品、百盛生物科技、今麦郎饮品作为企业代表进行了履责报告;马局长简要总结了兖州市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对4家企业的履责报告进行了点评,并指出了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是要牢固树立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要把抓质量保安全落到实处;三是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四是要抓好食品安全从细节入手。
济宁兖州市质监局王世功副局长再次强调了食品企业履责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做好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提出了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质监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食品企业的支持下,切实加强对履责报告制度实施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履责。食品企业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抓好整改。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履责报告,进一步强化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健康发展的意识;要诚信经营,严格自律,加强全员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建立完善、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再上新水平。
兖州市人大副主任张华在充分肯定兖州市质监局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总结讲话,并对下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要加强监管,抓好落实,督促企业承担起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大力营造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活动的良好氛围。
此外,与会人员到兴达酒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酒文化博物馆和地下酒窖进行了参观。
(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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