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赔偿有“猫腻” 物品损坏索赔难
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今日报道》
齐鲁网11月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今日报道》栏目报道,网上购物的人越来越多,都免不了与快递公司打交道。快递的东西如果安全到达当然皆大欢喜,但是如果您快递的东西在运输途中出现了问题,那可是一件烦心的事,这不,烟台市民刘先生就跟我们反映了这样一件事。
刘先生在今年9月份购买了一箱果胶,共花去了一千多块钱,准备寄到东北的亲戚家。烟台市民刘先生在邮寄之前还专门咨询了快递商家,说这个件的内容是一箱饮品,但对方说液体可以收寄。但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刘先生得知饮品到了黑龙江以后已经完全损毁了。
花了一千多块钱买的果胶,到了目的地却成了一堆残渣,玻璃瓶子全都碎掉了,刘先生立刻找到了位于莱山区的中通快递公司,询问赔付问题,但得到的答案是,只能赔付运费的三到五倍,不能全额赔付。
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对所有商品的赔付都是一样的,赔偿的话只能赔偿邮费的三到五倍。刘先生花费了运费155元,也就是说他只能收到四百多块钱的赔偿。
就在刘先生和快递公司负责人探讨赔付问题时,记者拍下了这样的画面,公司的工作人员把从车上卸下来的货物都是随手丢到远处的货物存放处,货物重重的摔在地上。面对刘先生的质问,人家一位工作人员称,俺这还算是摔得轻的了。
最终,刘先生也没有和快递公司就赔付问题达成一致。据了解,目前,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快递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烟台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秀川为我们解释说,快递公司以我的赔偿费用,在我这个条款里面有规定最高限额是400还是500块钱的规定明显是不合理的。在合同法上这样的条款就叫格式条款,就是我们通俗来讲的霸王条款。
陈律师介绍说,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运送货物时,一定保留好快递单据。最后快递物品达到目的地的时候,收货的一方在物品有损失的情况下,也要进行一个现场的取证。怎么个破碎怎么个破损要进行拍照,不能签收的一定要拒收。保留好的证件,方便以后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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