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自2012年从秋季学期开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计划。
该计划实施范围是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补助标准为在校孤儿每年36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每年200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2000元。
金乡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投入资金335万元,其中市财政拨付资金249万元,金乡县级配套85万元,用于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10160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喜获补助。(宋红阁 李秋焕)
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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