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从市直机关文明委成员会议获悉,在2012年度市直“文明机关”检查复查考核中,全市共有78家单位考核合格,5家单位被纳入“文明机关”范围,6家单位因干部违纪、考核落后等被取消市直“文明机关”称号。
昨日上午,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市直机关文明委成员会议。会议首先通报了
2012年度市直“文明机关”检查复查考核情况,讨论通过了《拟定2012年度市直“文明机关”名单》和《取消市直“文明机关”称号的单位名单》,市直机关20个单位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据了解,通过汇总组织、政法、纪检、计生等八家单位的检查复查考核意见,6家单位被取消市直“文明机关”称号,考核结果合格的5家单位被拟定为2012年度市直“文明机关”。
创建文明机关,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从机关特别是窗口机关抓起,还要将创建文明机关工作与开展“争创‘三型’机关,服务济宁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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