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济宁讯(通讯员 孟翔鲲 侯兆波)两名男青年为获得非法利益,携带铰钳等作案工具,把罪恶的黑手伸向停在网吧、公园附近的电动车,先后窃得电动车3辆。正当他俩“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济宁市中区警方早已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掌握了其活动特点和暂住地点,结果是,被抓了个人赃俱获,偷来的电动车还没来及卖掉,自己就进了班房。
2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南辛庄派出所先后接到群众陈某等人报警,称在南池公园附近和一个网吧门口,有两辆电动车被盗。虽然这只是两起小案件,但小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怠慢。南辛庄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出击,赶至案发现场,全面开展侦查工作。据南辛庄派出所所长董岚介绍,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中一个网吧有监控录像,通过调取和分析,发现出入网吧有两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十分可疑,在案发后推着一辆电动车离开现场。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上述两名男青年的体貌特征,南辛庄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分成若干个巡逻小组,在案发周边加大巡逻布控的密度,力争发现目标,及时快速破案。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17日凌晨1点左右,其中一组巡逻民警在王母阁路发现一名男青年形迹可疑,与嫌疑人体貌特征十分相符,遂对其进行跟踪布控,一直跟到一个小区的民房内。为防止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并未进行抓捕,而是在周围进行了耐心的蹲守。当天下午4点多钟,蹲守民警发现另一名男青年到该居住处敲门,并且这个男子的体态特征明显与监控录像锁定的另一嫌疑人特征相符。抓捕时机成熟,守候民警立即上前,经过一番搏斗,将2人当场制服,并从其居住处的储藏室内查获3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经查证,其中两辆正是报警人失窃的电动自行车。
面对铁的证据,2人无言以对,只得交代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在济宁市看守所,记者见到了两名男青年,分别是李某、刘某,均因为盗窃有过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经历。据了解,李某今年18岁,自称5、6岁的时候因为父母离异,对他不管不问,就赌气从老家贵州出走,外出流浪,先后在福建、陕西待过,后来流浪到济宁。刘某今年23岁,微山县人,家庭条件还算不错,但缺乏家庭的管束,因为盗窃先后两次被判刑、劳动教养。两人都为社会闲散人员,痴迷于网络,其中刘某经常帮别人代练网游,挣点小钱,大约5年前通过上网结识成朋友。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两人一拍即合,铤而走险,李某专门购买了铰钳等作案工具,用于偷盗。2月16日晚上,两人在一网吧门口,看到一辆电动车,于是动了歹念,由李某进行撬别,刘某望风,实施了盗窃,另外两辆电动车分别是李某在15日、16日先后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池公园附近盗窃得来,3辆赃车总价值折款7000多元。
目前,这两人因涉嫌盗窃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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