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住建委“马上就办”办公室昨日正式挂牌运行。据市建委有关人员介绍,通过设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将进一步规范市住建委各相关部门的办事程序,使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以具体办事环节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据了解,市住建委“马上就办”办公室负责办理的事项包括: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市级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及面向企业、群众的公共服务项目;群众和媒体建议、反映、投诉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属于“马上就办”的事项,统一由“马上就办”办公室建立台帐,拿出办理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工作标准、办理时限,以《“马上就办”工作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立即办理,按时办结,并向“马上就办”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对于交办的“马上就办”事项,承担单位要本着“保证质量,能快则快”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对于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要提前三分之一的时间将事项办妥;对于无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有分管领导根据重要程度,确定办理期限,并报“马上就办”办公室备案。据市住建委“马上就办”办公室副主任李伟忠介绍,对于无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原则上要求承办单位7日内办结。“马上就办”办公室负责“马上就办”重要事项的调度督办。对办理进度缓慢,可能影响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的及时催办,各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事项办结后及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归档销号。未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将由办公室重点跟踪督办,直至事项办结。
对“马上就办”办公室交办的事项,“马上就办”办公室每季度向社会通报一次办理情况,对按时办结、办理质量高的承办单位提出表扬,对未能按时办结或办理质量较差的承办单位提出批评,并在市住建委系统内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