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指挥部
关于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店申报评审活动的通告
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工程,在城区和镇街建设15家放心粮油示范店,是曲阜市委、曲阜市政府2013年确定的民生工程之一。为深入推进该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曲阜市粮油经营行为,根据《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2﹞31号)文件精神,现将创建申报评审活动的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曲阜市城区和各镇街的粮油经营店(超曲阜市)。
二、申报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具备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有效;
(三)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销售假冒伪劣粮油产品和其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经营单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曲阜市场占有率。
(四)有稳定的进货渠道,自觉接受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监督。
(五)有固定粮油仓库且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拥有配送车辆,从业人员较多的,可以申报“放心粮油配送中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自愿填写《曲阜市“放心粮油示范店”申报评审表》(可向曲阜市粮食局产业发展科领取),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所经营的粮油产品具有县级以上检测机构提供的质检、卫检报告(由供货企业提供)。
(二)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26日
(三)申报地点
粮食局产业发展科(地址:静轩东路178号),电话:3356326,联系人:颜世佺
四、创建标准
(一)必须符合“六统一”建设标准:
统一门头店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承诺,统一报表台账,统一明码标价,统一监督管理。
(二)必须符合“五放心”管理标准:
1、质量放心: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所经营的粮油产品各项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企业标准,产品包装有QS标志。坚持索证索票,确保追溯到商品源头。
2、卫生放心:粮油产品离地隔墙,摆放整齐。所经营的粮油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店容店貌整洁卫生。
3、价格放心: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牌布置在明显位置。质价相符,不哄抬物价。
4、计量放心:经营用计量器具齐全,在强检有效期内,计量管理及计量器具符合有关法定要求。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5、服务放心:从业人员衣着整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建立文明服务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3356326),接受社会监督。
五、扶持政策及权利义务
(一)“放心粮油示范店”享有的权利
1、授予“曲阜市放心粮油示范店”称号,并给予挂牌。享有悬挂和在许可范围内使用“放心粮油示范店”匾牌的权利,可以在广告宣传及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放心粮油示范店”字样或标志。
2、曲阜市粮食局免费为其制作门头店标、上墙制度,适当配置粮斗、货架、铺垫、杂粮厨等设施。
3、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4、对自主改造或新建规模大、投入多的示范店,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5、年终动态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资或现金奖励。
(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验收合格后给予挂牌,其门面改造给予补助,同时按照在曲阜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中所承担的任务比重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三)“放心粮油示范店”应当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