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郑茂霞) 近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希忠参加会议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对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突出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出国费、培训费等公务经费的监督,督促和约束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会议要求,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济宁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分析梳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办法,特别是尽快出台离任交接操作规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会议对做好审计评价和结果运用作了安排部署,将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研究制定适应领导干部履职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增强审计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大力构建审计成果联动运用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加大对审计查出案件线索的追查力度,组织人事、国资监管等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干部管理监督提供优质服务。
会议还通报了2012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