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解鲁 杨超
今年上半年,兖州市法院在兖州市委正确领导和兖州市人大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科学发展、争先进位的总基调,按照既定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思想先行 管理跟进
年初,该院组成新的院党组班子以后,深知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必须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为此,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全力服务兖州市软环境建设的意见》,按照兖州市委“软环境建设年”的要求,把法院各项工作放到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配合全兖州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对涉及旧城改造、搬迁补偿等兖州市委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参加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为全兖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结合工作职能,该院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群体性纠纷,及时排查,提前预警,主动向兖州市委汇报,提出应对策略,提供司法支持。日前,该院在接待法律咨询时,发现多名群众反映颜店镇一私企老板,借贷大量民间资金后一走了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随即启动应对预案,安排多个环节正确应对、慎重处理,并将预警动态信息报送兖州市委兖州市政府,有效避免了不良事态的发生。
纪律作风建设是提升法院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障。该院从2月19日开始,开展了一个月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并配套出台了《关于开展廉政勤政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主要是解决干警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求实效,措施出实招。先后开展了召开作风建设动员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听取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并参观了金乡县“羊山”革命纪念馆、济宁检察机关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并进行了法官集体廉政勤政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提高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水平和廉政勤政意识。
该院党组深知,司法作风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为此,从多方面建章立制、落实措施。从上班考勤上,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实行早、中、晚每天四次签名,并严格请销假制度,有效保证了干警的工作时间和效率;从公务支出上,要求提前报告审批,支出单据要经办公室、纪检等部门的“四联签”;成立车队对公车统一归口管理,并减少、淘汰了部分公务用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杜绝“车轮上的浪费”;严格落实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认真抓好督导检查,对4名违规人员,进行了通报和惩戒,有效提高了法院干警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开拓创新 打造亮点
创新是能动司法的活力之源,也是法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张瑞山院长到任后,首先完善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审判工作目标、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平台,将各项指标分别细化、量化,设定一定分值,统一考评计分,并做到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通报,年终汇总并公布部门及干警个人的总排名,作为对部门和干警奖勤罚懒的依据,激发了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上半年,该院法官人均结案45件,人均比去年同期多5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该院对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分别充实调整了民一、民二、民三庭的审判力量和受案范围,分别设立了婚姻家庭、建筑合同、劳动争议、企业破产、传统商事、买卖合同、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医疗事故等九各专业合议庭,集中审判力量,实行专业化审理、精细化裁判。上半年,该院已审结民商事案件1370件,群众满意率达98.68%。
为了强化案件调解工作,完善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该院还创新了调解模式,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置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三个办公室,规范了诉前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简案速裁,并将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一并纳入,实现了纠纷的诉前疏导、诉后的及时调解,完善了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和处结效率。该院上半年的案件调解率为69.52%,比济宁兖州市法院平均比率高出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