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讯(通讯员 韩阳 杨树 苗壮)目前,邹城市已全面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方式,对60种限价病种住院患者实行限额收费,新农合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补偿。
新农合基金按照规定的支付比例,对每例疾病住院患者实行定额付费(打包付费)。支付实行“定额给付、超额不补、结余留用”。实际住院费用低于病种结算价格的,参合病人按实际费用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新农合基金按病种定额补偿标准应付比例支付,差额部分不予扣除;非患者本人或家属意愿,实际费用高于结算价格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新农合基金只按病种定额标准应付比例支付。
按病种付费能够引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遵循临床诊疗路径,优化诊疗流程,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参合农民充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