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到位。制定出台《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分别对城市规划区及规划控制的区域的建设用地的分类与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公建配套及建筑间距及退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说明,健全完善城乡规划管理法规,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服务到位。坚持“民生规划”,在项目审查中突出以人为本,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技术服务,认真做好选址定点、放线等工作,确保规划技术服务的及时准确,加快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为规划审批提供便民高效一流服务。
公示到位。严格落实批前批后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监管到位。加大规划监察和处罚力度,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项目审批与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程项目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吕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