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年亏本定价 如今仍亏本供暖
煤价降了,济南市供热价格却未作调整,引来广泛关注和质疑。15日,济南市物价部门就相关情况做了进一步解释说明。
煤价降了 热企仍亏损
据物价部门介绍,济南市现行的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是2008年调整确定的,当时标煤平均价格(不含税)为777.21元/吨,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为31.63元。综合平衡价格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确定为每平方米26.70元,每平方米亏损4.93元。
根据对供热企业煤炭采购情况的监测,2009-2012年济南市供热企业标准煤平均到厂价格分别是每吨(不含税)724.82元、912.64元、942.07元和854.80元。
2009年煤炭价格同比下降了52.39元/吨,下降幅度6.74%;经过2009年的短暂波动,煤炭价格再度进入上涨通道。2010至2012年煤炭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但考虑到社会、经济和整体价格水平、用户承受能力等情况,供热价格始终未作调整,维持在2008年的价格水平上。
2013年以来,煤炭价格逐月降低,1月份供热季标煤价格平均820.96元/吨,到8月份下降至635.09元/吨,1-8月标煤平均价格为720.80元/吨。从单位价格分析,2013年标煤价格较2010至2012年都有大幅度下降,但较2008年价格调整时,每吨仅下降了56.41元,下降幅度为7.25%.
如果只考虑煤炭降价因素,按现行煤价计算影响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下降3.07元,由2008年定价成本31.63元/平方米降至28.56元/平方米,仍高于现行26.70元/平方米供暖价格。
另外,五年来,供热企业用水、用电等价格及人员工资上涨,环保除尘、脱硫、脱硝投入,加大了供热成本,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
价格调整需要三步
2008年,供热价格调整后,济南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供热价格管理机制和措施,制定了《供热企业煤炭价格监测制度》、《非居民用蒸汽煤热价格联动方案》等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规定,对供热企业采购煤炭的数量、消耗量、热值和价格进行月报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和对成本的影响;公开招标由第三方对供热企业生产成本进行成本监审。
记者了解到,居民供热价格的调整,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按照国家、省有关供热企业生产成本监审的规定进行成本监审;其次依法进行听证;最后按照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工资收入、人民群众承受能力和综合平衡价格水平确定等因素,测算、制定调价方案。
下一步,物价部门将继续跟踪监测煤价变动情况及对供热成本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供热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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