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换新出租收“好处费”公立公司遭的哥质疑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刘有杰 实习生 王茹)“想开出租车要先交4万多元好处费!我开了6年出租车,也只能选择放弃。”近日,王强(化名)反映,他是济南公立燃气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驾驶员,本想和公司续约继续承包出租车,不料却被索要4.2万元的“好处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绝无此事,驾驶员只需交5万元左右的押金即可。
王强说,由于出租车合同到期,之前所开出租车也到了淘汰年限,他本想和公司继续签约,但经咨询了解,除了5万元的新车押金,他还需交4.2万元的“好处费”。干了多年出租行业的王强说,这与上次他承包出租车的花费有很大差别,总共9万多元的费用让他无法接受。“交的钱他们也不开收据,只是口头说是预定司机名额的费用。”王强说,已经有驾驶员交了这笔钱。
23日,公立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公司从来没有收过4.2万元费用,“如果有司机反映,请他们拿出证据。”关于公司收费问题,该负责人称,驾驶员只需交纳 5万元左右的押金即可。“很多驾驶员是由中间人介绍而来,这笔钱有可能是中间人收取的,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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