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业体系。依托济南、青岛等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新光源、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位置感知技术、微机电系统(MEMS)、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物联网运营及应用服务等产业,集聚培育规模以上企业500家以上、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做好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孵化和扶持工作,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区域结构。
4.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增强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的安全保障能力,形成系统安全可用、数据安全可信的物联网应用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
1.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探索建设、运营和服务模式。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智慧应用和服务为核心,在信息化基础较好、产业具备优势特色、引导带动作用明显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重点围绕交通、能源、物流、金融、医疗、环保等应用热点和难点,选择市场潜力大、迫切需要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区域转调创的领域,分期分批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打造引领全省的综合物联网应用示范先行区。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积极争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2.着力推动“智慧城区、社区”试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智慧城区”试点重点围绕城市运行管理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利用先进、可靠、适用的信息技术和创新的管理理念,通过强化跨部门数据整合和业务协同,实现对供水、供热、供气、路灯、城市防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和智能调度,构建智能、协同、高效、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和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智慧社区”试点重点通过智能家居、智慧楼宇、远程医疗、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社区呼叫中心等信息技术在节能、安防、物业管理等各个领域的深入应用,利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等先进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服务等应用系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3.重点抓好“智慧园区”试点,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发展。按照高端化、智慧化、生态化的新型园区发展模式,以物联网技术应用为支撑,大力推进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建设一批公用信息通信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集聚的示范性“智慧园区”,形成多元协作、广泛参与的园区发展综合推进体系,制订“智慧园区”技术标准和评估规范,全面提高重点园区信息基础设施能级、信息化应用水平、运营管理效率、配套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负责)
(二)推进行业应用示范。在工业、农业、能源、交通物流、生态保护、民生服务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实施一批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形成应用规模,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等负责)
1.物联网工业应用示范。以装备制造智能化为核心和突破口,深化物联网技术在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机械设备、石化、消费品等我省优势产业的渗透融合。应用物联网实现生产制造自动化、日常管理精细化以及产品智能化升级改造,形成龙头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建设工业云、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监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监测等一批示范企业,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