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残疾人维权之路
——记酒仙桥街道残联热心帮助残疾人戈女士
本网讯: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届热心人士的帮助和关怀下,生活境遇有了一定改善,但当他们遇到法律纠纷时,仍然面临着官司打难、律师难请等问题,法律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于是,作为残疾人的贴心组织,残联便承担起了切实解决残疾人困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担。近日,在酒仙桥街道残联就演绎了帮助残疾人维权的感人一幕。
酒仙桥街道粉店村的戈女士有视力残疾,8月份的一天,她带着4岁的孩子在济宁亿丰时代广场购物时,孩子在经过一家商铺的推拉门时,竟被掉下来的玻璃门给划伤了,头上全是血,耳朵和脚有当即裂开了口子。被紧急送到医院后,经过手术处理,孩子脚里的玻璃碎片被取了出来,头上也进行了包扎,一夜高烧不退。
发生事情之后,戈女士去找了商场负责人,商场方面表示玻璃门脱落是技术性问题,与商场没有关系,拒绝赔偿医药费用,这样的答复让戈女士非常气愤。而对于双方责任认定的问题,商场表示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按照谁诉讼谁举证的原则,戈女士需要进行举证。情急之下,戈女士找到了酒仙桥街道残疾请求帮助。
酒仙桥残联在收到戈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协同司法所,协调酒仙桥法律救助服务站进行办理,救助服务站迅速了安排业务精湛、品行良好的张兴君律师具体承办该案件。
张律师先后三次前往事发地济宁亿丰时代广场调查取证,当时的监控录像记录下来了玻璃脱落的过程。张律师表示商场有义务保持人身安全,玻璃器皿造成损失,商场应该担责。在律师的努力下,济宁兖州市任城区南张法庭受理了戈女士的诉讼请求,于2013年10月16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商场赔偿戈女士治疗费四千余元,并且减免了戈女士的诉讼费。在酒仙桥残联、司法所和法律救助站的共同努力下,这起为残疾人维权的案件的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目前救助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酒仙桥残联做了很好的表率,但残疾人维权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希望能有更多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加入帮助残疾人的队伍,照亮残疾人维权之路。(姚明媛 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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