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公开,权力“阳光”运行
2013年,我市始终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初步建立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工作机制,提高了权力运行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制定了《补充规定》、《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举办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咨询会1048次,接受咨询一万多人次。
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2013年,我市开展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推动决策过程、权力运行、行政审批、资源交易等七项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行政收费、行政审批过程、保障性住房分配、环境污染情况等社会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推进阳光安全、阳光医疗服务、阳光教育招考、阳光救助、阳光金融通信的要求,深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和服务。积极探索创新办事公开的工作机制,通过创建部门子网站,设立服务热线,公开服务内容,严格制度建设,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时代永恒的主题”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党风正了,干部面貌改观了,群众满意了,全市形成了紧抓机遇、奋发向上的积极氛围,惠普等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建成,我市跨越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