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水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目前,泗水县共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679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827人,农村五保对象1806人,大病医疗救助1562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3.9万元,已初步形成一个涵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该局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6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280元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250元提高到228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132元提高到14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100元提高到4800元(含省级补助金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400元(含省级补助金500元),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有效保障了泗水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调整医疗救助标准,协调“一站式”升级维护。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泗水县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实行分档救助,提高救助比例,并多次积极协调省电信公司,对泗水县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真正做到“随来随看,随走随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医疗救助“零时限”。
健全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今年3月份,该局与13个乡镇(街道)签订《2014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实施,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做好农村低保申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确保泗水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防灾减灾工作开启新模式。采取向广大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5000余份、向泗水县手机用户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进行应急疏散示范演练等措施,提高了居民的避险自救意识和技能,同时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争取上级资金210万元,为70户农村贫困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保证了部分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
社会慈善事业得到新发展。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161.2万元,并积极协调泗水县中医院、泗水县妇幼保健院分别设立慈善冠名基金200万元、500万元,用于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保障民生中的补充作用,救助因火灾、车祸等突发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67户,救助13.4万元;通过乡村慈善互助金救助各类困难家庭300余户,发放救助金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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