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加大城区规划区执法巡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每天至少巡查一遍,重点监控区域每天不少于两遍,确保违法建设及早发现,及早制止。
“二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首先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按法定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讲明违法建设的危害和继续建设的处理后果,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建设手续,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三控”。对查出的违法建设加强后期跟踪管理,采取加大巡查频率、暂扣违章物品、遣散施工人员、蹲点看护等一系列措施,严格管控违法建设,有效解决查而未停的现象。
“四拆”。按照“立足于控,着眼于拆”的原则,坚持强力控制,理性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未办理建设手续和顶风而上的继续违法建设的,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果断地措施实施强制拆除。
截至目前,该局依法强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260余处,拆除面积162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张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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