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2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试行)》将于2014年9月1号起试行,文件对政府采购基本程序、操作规程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政府采购原则上要采购国货。文件还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做出回避规定,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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