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入开展,金乡县财政局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采购方式、评审制度与合同类型,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
严格项目审批和预算评审。采购单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做好详细预算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的部门预算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控价审核。对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确定项目最高控制价;对政府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直接确定采购价格,而且针对签订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每年年初重新审核价格,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益。
确定采购方式和主要条款。确定采购方式时,在不违反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服务项目自身特点,同时做好市场调查,了解现有服务企业经营运作状况,避免出现因条件过低招不到好的服务单位、条件过高流标现象。
实行采购过程全程监督。从信息发布到合同签定跟踪监督,避免出现采购人带有倾向性意见、指定品牌、规避公开招标及供应商弄虚作假等现象。加强对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监管力度,除财政监督部门外,邀请纪委、检察院、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对采购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督。
结合实际签订服务合同。针对各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确定与之相适应的合同类型和服务期限。对工程项目完工审计、财政投资评审等项目,可以采取委托合同格式;对公文印刷、公车运维、物业管理等采购需求相对固定且价格变化小的项目,在保证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合同期限,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的服务合同;对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由于服务类别和数量的不确定性及工作的可延续性,可以签订长期合作合同。
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对项目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以及服务质量进行综合客观评价,确保供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年度财政安排购买服务资金的重要依据。(李红霞 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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