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领到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资料图)
1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知,去年,济宁市共移送司法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4件,涉及犯罪嫌疑人28人,涉及劳动者3497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5852.6万元,共批捕27人,判刑1人。2015年初至今,我市又移交司法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300多万元,同时,另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外,还存“恶意讨薪”情况“这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嫌金额近千万元,程序比较繁琐,现在正在紧急处理。”昨日上午,在济宁市高新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内,市劳动监察支队书记兼副支队长曲英俊告诉记者,2015年1月初,邹城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上述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电话,经调查得知,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近千名劳动者,由于金额较大,现正紧急处理相关手续。
经济不景气、企业效益下滑、企业资金压力大时,往往容易发生欠薪问题。2014年8月,高新区成立了高新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办,集中人社部门、住建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清查农民工工资问题。其成立以来,共接到欠薪投诉电话300多个,其中4个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工作领域方面,建筑行业成为欠薪的“重灾区”。另据清欠办工作人员介绍,在众多投诉案件中,不只有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有不少“恶意讨薪”行为。这种情况主要是合同履约问题,施工总承包方和劳务分包方合同约定不明确。“不少总承包方企业不按时支付劳务分包方建筑劳务款,这样,建筑劳务企业便拖欠了劳务人员工资。”曲英俊告诉记者,“临近年底,我们清欠办会加大清查力度,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他们的血汗钱。”
打造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目前,受信贷和房地产市场波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加大,欠薪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12月,济宁市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合启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开展工资支付、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检查。
同时,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建设项目,即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明确专人专责,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自去年12月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7件,其中建筑行业81件。”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负责人介绍,“至12月底,全市共移送拖欠工资涉嫌犯罪案件6件,涉及拖欠工资金额767.8万元,公安部门已依法予以立案并进行查处。此外,2015年初至今,又移交司法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300多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月5日,没有按时领到工资的农民工,可到相应的县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政策解读:
1、“一书两金一卡”,从源头杜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2014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建立了“一书两金一卡”制度,着力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政府与所辖企业分别签订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建设单位用人领域及非建设领域欠薪多发行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在开工前缴存,非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在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后缴存。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2%缴存工资保证金,非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0%缴存工资保证金。市县两级建立完善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在用人单位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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