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从3月12日召开的全区煤场和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动员会议上了解到,兖州区将利用80天的时间,对区内所有的煤矿、储、售煤场,以及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兖州大气环境质量,创造优美的城乡环境,推进“生态兖州”建设。区领导董波、曹广州、李勇出席会议。
煤矿及储、售煤场全部纳入综合治理范围内,并规定国道、省道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城市规划控制区、镇区控制范围内;水源地周边和河流两侧2000米范围内禁止储、售煤区。同时,还对煤矿企业、煤炭禁储售区范围内所有储售煤场地提出了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
燃煤锅炉整治要按照“分类整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加速推进工业锅炉等废气污染治理,取缔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炉窑和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的所有燃煤、燃重油、燃生物质锅炉,取缔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改用燃气锅炉或使用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学校、宾馆、饭店、建筑工地及饮食服务摊点的各类燃煤炉具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改为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其他区域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燃重油、燃渣油炉及直接燃生物质锅炉。
会上,还传达了关于限期集中整治区内黄标车规定的通知和要求。
区委副书记、区长董波对集中整治煤场和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广泛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监督。要建立健全与考核相挂钩的机制,完善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模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实现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会后,与会人员到济宁任城区参观学习煤场及燃煤锅炉治理的经验和做法。
(张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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