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讯 烟台崔先生于2006年在烟台市佛山区天创国际商务城购买一套住宅房,是商住两用,底层是商业用房,合同标注住房期限为70年。后来开发商告诉崔先生:房产证仅能办理40年。因崔先生购买的住宅房属于商住混合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法接入燃气,至今燃气无法开通。
经协商,开发商同意:如果崔先生同意办理40年房产证,开发商同意退还崔先生缴纳的燃气投资款(燃气配套费)退还给崔先生。崔先生同意,并办理了40年的房产证后,但开发商拒退燃气投资款(燃气配套费)。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关注质量》报道,开发商承诺,只要办了房产证,就把天然气投资钱也就是所谓的基础设施配套费退给崔先生。但如今崔先生房产证已办,去找开发商沟通多次,却一直拖着说钱没下来,不退给崔先生。
崔先生介绍,目前他手中没有天然气投资的专门发票。对此,房产消费公益法律服务团孙崇合律师分析建议,崔先生可以先找个律师看一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房款确实包含了燃气投资款,燃气又没有开通,开发商拒不退款,崔先生就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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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天创国际商务城承诺退还燃气投资费 始终拖延不兑现
时间:2015-11-04 16:40来源:齐鲁网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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