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住星级宾馆、子女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些高花费行动对“老赖”来说将受到限制。11日,青岛市南法院开全省先河,首批向31名长期欠债不还的被履行人发出“限制高花费令”,并向协助单位发协助通知,如果被履行人强行高花费,将被拘留、罚款,触犯刑律将受刑罚制裁。
11日上午,青岛市南法院首批向31名被履行人发出“限制高花费令”,其中16名被履行人到庭,案件标的额总计为8877.87万元。其中欠债最多的解某欠债金额高达1539万元,最少的是青岛某技巧服务公司,只有4000元。而到庭的16名被履行人多数是代理律师。
记者懂得到,“限制高花费令”的对象是那些有履行才能却始终欠债不还、不配合法院履行工作的“老赖”,包含个人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被限制的内容共有十项,包含出行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去夜总会,购置不必要的车辆,个人花费贷款等等,其中“子女不得上高收费私立学校”只针对个人。
市南法院履行局局长李伦山说,接到“限令”的被履行人不顾“限令”强行高花费的话,将会见临拘留、罚款,甚至是刑事处分,罚款金额个人罚款最高1万元,单位罚款最高30万元。李伦山表现,跟以往限制被履行人高花费不同的是,这次不再是法院内部文件情势,而是全省首次以“禁令”的情势发布,通过对协助履行单位的通告,从根源上杜绝“老赖”的高花费。
限制高花费的内容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尔夫球场等场合进行高花费;三、不得购置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级装修房屋;四、不得租赁高级写字楼、宾馆、公寓寓等场合办公;五、不得购置非经营必须车辆;六、不得旅游、度假;七、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只限制自然人);八、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置保险理财产品;九、不得进行花费性贷款;十、不得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花费行动。除了了第七条外,其他九条是针对企业法人的“限制高花费令”内容。 (傅勇 赵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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