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在接收本刊采访时指出,“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更不是靠监测出来的。”
在陈君石看来,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度和投入应当说都超过了其他国家。农民疏散生产,中小型企业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所以存在着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隐患。在这些条件没有基本改观之前,中国的食品安全还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国家缺乏农产品的安全标准。不管是农药材料,还是其他投入品的标准,不管是国家的标准,还是农业部的规定,都是相当齐全的。问题是能不能遵照。”
来自外部市场的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出口食品贸易增加明显。1978年食品出口总额为61.05亿美元,进口总额为20.29亿美元。2008年食品贸易出口额上升至405.0亿美元,进口额为586.6亿美元。1978年至2008年年均出口增加率6.51%,进口增加率11.87%。
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事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程国强预计,未来五到十年,中国可能会成为世界农产品食品第四大出口国。这是因为全球农产品贸易在升级,在向食品和农产品加工贸易方面发展,中国近期具有这样的优势。因为对大豆等原料性产品的需求,中国也可能成为第三大进口国。
在中国农产品食品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管理已经成为扩大食品出口的一个要害因素”,程国强表现,最重要的背景是发达国家最近十几年来由于二恶英、禽流感等事件推动他们转变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传统贸易措施如关税配额等对国际贸易所起的作用逐渐削弱,而以标准、技巧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为重要内容的技巧性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明显。
在应对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发达国家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技巧性贸易保护主义预期。发达国家不断进步进口农产品的技巧标准,内容更加复杂,涉及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动物福利、知识产权等多个范畴。
程国强指出:“日本、欧盟、美国等相继修正了食品安全卫生法。我们一方面学习他们的管理系统、供给链系统,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这些措施的外部性越来越明显。比如说日本的确定列表制度,它对日本国内把持农药残留是非常有效的,但同时也限制了中国对很多国家的农产品输出。欧美等国家提出了质量可追溯的请求,抬高了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门槛。”
日本从2006年开端实行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确定列表制度》(简称《确定列表制度》),就是食品安全措施所带的壁垒中的一项。该制度请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
山东省对日出口额占全国的三分之一。《确定列表制度》一经颁布,2007年山东对日农产品出口同比降落0.6%,2008年山东对传统市场日本出口增幅持续明显回落,全年对日出口27.4亿美元,同比降落5.6%。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中国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巧性贸易壁垒影响,技巧性贸易壁垒给中国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由本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
找准食品安全的突破口
目前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件”令人担心,特别是引入风险评估方面。陈君石认为,“最近几年,我们在监管硬件方面的进步是很快的。应当说现在世界上大概还没有一种化学污染物或者添加剂在其他国家能够检测而中国检测不出来的。但是我们所落伍的是软件,包含人的才能和一些管理方面的软的游戏规矩。这就是为什么现在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要设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制,又设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且强调评估必须建立在监测基础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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