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煤炭行业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山东省济宁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和市煤炭局在全市煤炭系统建立了煤炭行业优化发展环境监测联系点制度。
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和市煤炭局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企业类别、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选择了13个省属煤矿、市属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的代表作为煤炭行业优化发展环境监测联系点。监测联系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适度扩大调整规模。
煤炭行业优化发展环境监测联系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法》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济宁市优化发展环境五个办法,对市煤炭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工作人员在执法、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合法或越权执法、违规执法,以及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执法等现象,对吃、拿、卡、要、报、借等行为进行监测监督。
为切实推进济宁市煤炭行业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市煤炭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采取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煤炭行业发展环境情况,对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则采取专访或专项调研的形式进行。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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