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话题,首先,我们有必要先弄明白国务院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可见,在这个制度出台之前,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是没有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或者是很少和工人同时下井。“但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格。会议强调,必须坚固建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国务院出台这样的规定,当然是显示了国家对安全的高度器重,但在老虎看来,这也显示了我们领导的不作为,更是显示了我们国家的无奈——曾几何时,我们的领导都是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危难在前,到如今却成了只要有危险产生,就会有“让领导先走”的演出!这也就是矿难不断产生只见普通工人而从未见领导的尸体的原因。“同时下井、升井”的政策一出台,很多网友大声称赞党和政府的贤明,在老虎看来,这恰恰是民族的悲哀与国家的无奈!
其次,老虎为什么要激愤如此“要见领导的尸体”不可。因为其实我们并不缺乏制度,而是缺乏对制度的监督和履行。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可以说已经是老调重弹。早在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就出台了《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领导看法》,提出了每班由煤矿业主、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督导安全的管理制度,请求下井带班领导必须深入各采掘作业点,带队排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作业工人遵章守纪,遵照煤矿安全规程,发明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煤矿“带病”生产。然而,有几家煤矿做到了——老虎这次同样地担心做不到——共产党讲话是要算数的,但一直得不到有效地落实,于是我就说“下次再有矿难,我们要看到领导的尸体”——这样既可证明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正贯彻落实了,也能封天下悠悠之口!
当然“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也不必定能能禁止矿难的产生。但在如今的中国,也只好这样做了,可这个规定用红头文件下达或是挂到横幅上是毫无意义的。那么谁来监督呢?就如《“矿领导下井”不能“秀绩”斑斑》一文中说的“矿领导抽空去井下走一走,签下到,留个影,存个照,又立即升井;上级领导来例行检查的时候,记者采访的时候便下井。”可能你说,百姓们可以举报呀?可是据最高检材料显示百分之七十举报者曾遭打击报复!谁能保证这样的举报不在这70%之列呢?所以我在帖子中说“我老虎感到,不怕他万千网友攻击,猜忌,嘲讽,建议我们当领导的以逝世来证明是下了井的!下次再有矿难产生——中国的矿难是必定无法绝对避免的,那么就让老百姓看到领导的尸体!”这就是我当初发帖的初衷。
回到米卢先生的话题。我老虎就不明白我哪里“有点过火了”?米卢先生说“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上井,这是一个抓安全的好措施。”“如果矿领导不带班,工人可以有权拒绝下井。”尊重的米卢先生,工人什么时候有过这种拒绝下井的权利哟?工人敢拿自己的岗位、身家生命、油米酱醋与领导斗吗?您那个部门的手下有没有敢跟您斗得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