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相轻,自古而然”,曹丕提出了这个不良传统,还举了一例:《汉书》的作者班固瞧不起与他文才不相高低的傅毅。可见,文人相轻的不良习俗由来已久。一是同时代的文人相轻,比如鲁迅瞧不起刘半农,认为他肤浅。二是后代文人瞧不起前代文人。韩愈的文章写得那么好,林语堂就不爱好;杜甫的诗写得那么好,庐隐就不爱好。鲁迅是现代文坛的大师,不少当代文人也颇有微词。至于在现实生活中“文人相轻”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可能因为“同行是冤家”,彼此利益关系所在。你高了,我就低了;你得势了,我就失势了。愚认为常常是嫉妒之心在作怪,看见别人在某方面有突出才干或表现,不是心悦诚服,而是心里恨得痒痒的,大有“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的心理。或者因观点和主意不同而生龃龉,或者因性格不同而相互鄙薄,久而久之便相互拆台,相互鄙弃、攻击,甚至“鸡犬之声相闻”,“老逝世而不相往来”。当然,不能一概而论,把“文人相轻”看得毫无道理。比如,像周作人那样的汉奸文人,不管他文才多高,但是毫无民族气节,是不值得器重的。虽然如此,也还不能因人废文。
有文人相轻的,就有文人相重。曾作过魏国皇帝的曹丕就是一个很尊重文人的主。至于他对自己的弟弟曹植“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那是文人相害的典典范子。文人相重是建安文人的精良传统。“今之文人,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瑒德琏、东平刘桢公干,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以自骋骥騄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见曹丕的《典论论文》)越是知识广博、才干横溢的文人,越容易相重;越是“头重脚轻根底浅”,“嘴尖皮厚腹中空”的文人越容易相轻。据说现代文人中,叶圣陶与朱自清二人情感甚是相得,彼此尊重,相互商量,传为一时之美谈。
如果文人只是相鄙弃,那迫害不算大,但已为“文人相害”播下了种子。宿怨构成,接着那些卑鄙文痞,就要下手害人了。最典范的就是前七国孙庞斗志中的庞涓和孙膑这两个同学。据《史记》载:“孙膑尝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既事魏,得为惠王将军,而自认为能不及孙膑,乃阴使召孙膑。膑至,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勿见。”可见,文人相轻甚至相害,嫉妒是根源。后来孙膑为报此仇,用“围魏救赵”之计,将庞涓引到马陵道乱箭射逝世,上演了一出“文人相杀”的悲剧。愚见认为义务在庞涓,因为庞先害孙。
文人相杀不自孙庞始,秦相李斯就干过毒逝世同学的事。韩非,法家集大成者也。与李斯俱出儒家大师荀况之门。韩非学有创见,擅长著书立说,其法术势思想传入秦,秦皇浏览了他的书,有相见恨晚之慨。后来韩非来到秦国,李斯进谗,借秦王之手把他的同学毒逝世狱中。与其说李斯杀逝世韩非,不如说嫉妒的心理杀逝世了韩非。李斯也是“焚书坑儒”的罪魁祸首。
“文字狱”是文人相害相杀的一个重要借口,都说封建帝王是“文字狱”的始作俑者,依愚之见,“文人”才是直接的杀手。苏轼“乌台诗案”被贬黄州,乃至以后被贬惠州、儋州,都是文人在作怪。
康熙五十年(1711),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检举当朝名士,翰林院编修、桐城派散文流派的开创者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言狂悖”。康熙命刑部查处。于康熙51年2月初十日,被斩于北京。并连累了桐城派另一散文家方苞入狱。
当代“反右”、“文革”时代,是文人相害、相杀至高无上的时代,这段历史不少人耳熟能详,在此就不赘言之。反右时已把文人们搞得惶惶不可终日,“文革”终于酿成全国的骚乱。
愚认为,文人即知识分子,他们是单位、社会的中坚力量。如果有原则、有立场,能够相互尊重,坦诚相待,取长补短,求同存异;那么单位、社会就往往能够和谐。反之,知识分子之间相互敌视,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耍诡计,使诡计,相互倾轧,那么单位、社会就会不得安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