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壮
蓬勃发展的资本市场让财经媒体和财经报道发展迅猛,新兴财经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有的财经媒体和传统的都市类媒体也纷纷扩版,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报道力度。但由于称职财经记者的短缺、采编管理制度方面的缺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以证券报道为例,两年来股市连续暴跌,被媒体描述为一片“愁云惨雾”,甚至是“哀鸿遍野”。中国有多少股民眼下如坐针毡,捶胸顿足,寝食难安,甚至产生极端念头和后果。然而如果我们不那么健忘就会记得,现在报道股市惨状和大呼“救市”的证券记者曾几何时不断向我们描绘股市和经济前景如何美妙:上证指数正向8000点进军,冲上10000点指日可待……有经济学家说,21世纪是媒体的世纪。相信正是这种信息和观点的驱策和刺激,才有那么多新股民跟风开户,不断刷新股民大军人数的纪录。
媒体以讹传讹引发股市剧烈波动
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有句名言:“倘若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上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及时发出警告。”股市由盛转衰经过了半年时间,在这期间,有多少媒体能高瞻远瞩摸对了股市的脉搏?显然,那些综合性的和专业性的媒体多数都没有尽到守望者和预警者的职能。
更为严重的是,媒体传闻引起的股市地震频发,用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的话说,中国股市经常是在不该跌的时候跌了,经常是谣言影响了中国股市。他举例说,国家统计局原定于2007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因工作安排原因,发布会召开时间从上午10点改为下午3点,就这么一个改动,导致股票大幅度下跌。甚至有人认为发布会时间之所以安排到下午3点,是因为股市3点收市,一下子谣言四起。类似的传闻影响股市的情况屡有发生。
专业人才短缺 利益冲突难解难分
对于财经报道方面出现的这些问题,业内人士指出,这主要是由于新兴的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十分年轻,而中国财经报道队伍更为稚嫩导致的。
长期以来,我国称职的财经新闻采编人员一直处于短缺状态。新闻学博士曹鹏曾撰文指出,“财经新闻不仅要求采编人员有财经专业知识,还要求采编人员对财经主要领域的主要行业或产业有专门研究,国内能达到这一要求的财经采编人才实在是少而又少,有人说中国的经济类报纸总数,比称职的财经记者或财经编辑数量还要多,平均一家财经报还摊不上一位称职的(更甭提优秀了)财经记者或编辑。”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称职的财经新闻采编人员短缺却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带来的现实问题是:一大批不够合格的财经记者活跃在财经新闻报道领域,制约着财经新闻报道的水准,并带来“报道失实”、“错误解读”、“捕风捉影”等低水准问题的发生。
除专业素养的欠缺外,大批“记者(编辑)+股民”的存在,也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发生。据了解,某些报纸主编、股评家就是大股民,唱盛和唱衰只是他们的瞬间转圜。笔者听财经媒体熟人讲过,2007年股市狂涨时同事们上班头等大事就是上网察看股市行情,利用“春江水暖鸭先知”的职业优势热衷于打探和在小圈子里传播“消息面”。否则一整天就失魂落魄,仿佛酒瘾发作而找不到酒店、摸不到酒瓶的酒徒。
出现这些问题,既有财经新闻采编人员的专业培养因素,更主要的是对这支新兴的采编队伍在管理制度设计上存在缺失。
传媒准则能否成为一剂良药
我国没有明文规定记者不能炒股,包括法律和行业自律。而禁止记者炒股,也会损害记者作为公民而拥有的财产处置、支配权,在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这些资本市场和传媒比较活跃的地区,也并不禁止记者炒股。
其实,在市场经济形成不同经济主体、普遍出现利益分化的今天,如何处理利益冲突是各个社会组织和成员都有可能面对的日常问题。对于我们这个本应熟记“瓜田李下”古训、然而裙带关系盛行的社会来说,回避制度的建立就迫在眉睫了。而国际上声望卓著的公共机构和新闻媒体为我们提供了现成的蓝本。
看看世界上最有声望的公共广播电视组织BBC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
在电波中出现的或对一个节目或服务的内容负有责任的任何人都可能涉及利益冲突。决不应当有任何这样的暗示:个人的、商业的、生意的、财经的或其他的利益影响了BBC的编辑或财务决策。
播报员、记者、制片人、编辑、研究人员和管理者都受到影响。一个人在编辑岗位上的责任越大,越需要规避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对多数人而言,需要与BBC签订契约,以遵循这些包含以下否定性建议的指导方针:为BBC之外的对象写作,公共演讲/公开露面,媒体培训,与慈善和竞选组织有瓜葛,政治活动,好客和私人恩惠,金融和商业利益,空中名人和商业广告,名人或其代理拥有的独立制作公司。
制作部和编辑部人员需要就任何可能影响其工作的私人利益或关系做出声明。它们需要与管理者讨论任何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
美国的一些媒体也建立起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约束记者的行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全球财经新闻主任周乃菱博士曾在美国传媒工作多年,她撰文介绍说,美国记者进入报社时都要签约,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否则立遭解雇。一个现实的考虑是,财经记者一般待遇不错,丢掉这个饭碗很不值得。同时,在严格监管的机制下,获得暴利非常困难,证券投资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财经记者并没有那么高比例地参与投资投机。如果记者购买了股票,一般需要向所在媒体报备,同时不能介入这家企业及关联企业的报道。
显然,限制财经记者的报道权来维护媒体的公正性已成为境外媒体的普遍做法,同时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媒体的自身管理构成了一个良好的管理体系,那么这些做法在中国可行吗?中国是否也相应推出相关的行业自律准则?由什么部门去做这样的工作?学习媒体报备制度又怎样防止记者隐报?诸如此类问题还需要媒介管理部门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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