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靴子落地!在继“认贷”、“认房”、“认房又认贷”各种错综复杂的版本之外,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南京银行界人士解读此规范,正是传说中最严格“认房又认贷”。
按家庭实际住房数认定二套房
根据三部门的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根据拟购房家庭(包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履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置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置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情势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履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履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给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态和有关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解读
新政“认房又认贷”很严格
三部门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毕竟是认房还是认贷?和本来的政策相比是更严格了还是宽松了?记者昨日采访了南京多家银行,他们认为,这次新规正是最严格“认房又认贷”,非常厉害。
有银行人士表现,一直以来南京的大多数银行在认定二套房时都是认贷,如果再加上认房标准的话,不少家庭买房都算二套房了。
二套房标准被指不合理
不过,三部门出台的这一规定,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见解,认为这一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认贷标准很可能误伤真正无房购房人,二是异地房产信息不联网,认房标准也难堵异地炒房潮。
市民张先生就认为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会误伤到和自己一样的刚性需求。他告诉记者,本来他在江西工作,曾经在当地贷款买过一套房,本来因为工作原因来了南京,就将当地的房子卖掉了,现在想在南京贷款购置一套住房,成果银行因为“认贷”,认定张先生已经贷过一次款,不管有没有房,必须履行二套房标准。“而对于我来说,现在的真实情况是我一套房子也没有,认贷的标准岂不是很荒谬?”
而另外一部分市民则提出目前异地房产信息并不联网,仔细研究这次新政中提出的履行二套标准的第一种情况:“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置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可以看出,新规中提出认房是“拟购房所在地”,也就是说只查当地房产系统住房套数。打个简略的比喻,如果一市民首次贷款申请在南京购置住房,那么银行只要查询一下南京当地的房产系统的材料就行,那么如果这个家庭曾经拿现金在上海、苏州、无锡已经投资过房子呢?对于这种异地炒多套房人,这次新规还是有漏洞可钻的。
南京扫描
55万/套起,江北楼盘又玩“一口价”
总体降幅已在两成左右,实际售价没有跌破7000元
即使降价也让买房人兴趣不大的江北楼市,昨天又开端发飙,一家楼盘重拾了2008年的“一口价”促销方法:55万元/套起,限90套。同时,另一家大盘此前也短信告诉客户“劲减10万元,最低92折”。江北楼盘不停地打折促销,是不是意味着江北房价已经彻底“挺”不住了呢?
实售价没跌破7000元
“对的,我们是"一口价"。”江北的天润城楼盘售楼处的一名售楼小姐说,重要集中在两栋楼的90套房源中,但并不针对100平方米的稍大户型,应当是集中在67~85平方米之间的户型,具体户型还没有最终敲定。“不过,"一口价"的幅度基础敲定了,是55万元~60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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