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尘埃落定。
6月4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白规定二套房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并且还要履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此前各家商业银行的标准都很混乱,有的认房不认贷,有的认家庭不认个人,并且不乏暗中宽松的案例,现在就已经很难打擦边球了。”光大银行总行个人信贷人士表现总行已经向各分行转发了《通知》,“一切都按照新界定标准履行。”
而在光大银行之外,中行、农行、深发展等银行相干从业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表现房贷业务业已按照《通知》办理。
“这是对‘新国十条’细化,为其落地供给可操作的行动准则,同时也阐明监管层依然在保持原有的克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观点。”平安证券地产行业分析师刘英华分析,随着房贷标准的进一步严格,阐明地产调控已渐入深水区,未来银行面对的信贷监管将更加严格。
松绑异地购房
此次的严格除了“认房又认贷”,更是对以往银行“认房难”问题做出了回应。
根据《通知》,三部门责成各地加快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并请求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系统的基础建立。此外也强调了供给虚伪信息证明的购房者所要承担信用风险。
然而这还不是《通知》中最大的看点。真正让坊间聚焦的则是此次通知在传递监管层对地产调控决心同时,所带有的纠偏色彩——对异地购房的松绑。
三部门的《通知》明白表现:“能够供给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置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以及“不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均“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履行”。
链家地产在出具一份报告中表现这将直接放行“在外地有房,筹备在京购房的置业者”以及“在北京工作,已经在外地买房还未在京置业的购房者”。
“即使是不能供给证明的流动投资者,也只是按照二套房、三套房标准放贷。”一位商业银行从业人士表现这与此前“新国十条”的严格大有不同。
根据“新国十条”,此前京沪穗深等中心城市纷纷请求辖区内商业银行严格限制发放购置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发放不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购置住房贷款。
在北京的“京十二条”中更是明白表现不得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暂停异地购房。
“中国人口的流动性高,这也是为了避免必定程度的误伤。”刘英华表现弱化严格的异地购房政策将使全部信贷调控更具有长期性。
在昆明一家地产咨询机构人士看来,兼顾“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给紧张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态和处所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的原则,这种放行实际上是对楼市泡沫较小的二三线城市的利好。“信任不属于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接下来异地购房贷款不会再像前期那么严格。”
实操仍有艰苦
相对于各家研究机构的热烈反应,银行的态度则极为沉静。记者接触多家银行尽表现已经学习转发了《通知》,而涉及异地购房业务的重新开展却多未详谈。
“重要是不好说,三部门通知尽管在逻辑理论上对二套房进行了界定,但仍有部分细节尚未论述明白,这就使得我们在履行上面临着一些实际的艰苦。”一家南方的股份制银行相干人士表现,因为难于说明,该行仅是向各分行转发了《通知》,“具体由各分行自行决定。”
而根据记者从银行从业人士收集的看法,这些尚待进一步明白的细节包含:没有明白描写何为“当地”;没有明白哪些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供给紧张的地区;最起码在2011年前无法实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全国联网;未能对“新国十条”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政策进行具体细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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