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改装电话时,电信局将原由超市使用的电话号码给了徐先生家,此后他家不断接到陌生人的电话骚扰。徐先生认为孩子中考也因此落榜,他起诉向超市索赔。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徐先生的起诉。
徐先生诉称,今年1月至5月间,被告超市在促销广告和网页上,公开占用他家的电话号码,导致他家一天多次接到询问电话,扰乱家庭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而且孩子中考也落榜,给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他因此要求超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1万余元。被告超市则称,徐先生家的电话号码以前是超市使用,但电信局割接改号后给了徐先生家。因促销广告是早就印好的,所以超市在改号后没有重新印制,但发放时已划掉旧号,手写上新的号码。超市认为,一切的后果都是电信局的过错,与超市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话号码的更换和使用是电信部门依职权进行的,对此徐先生和超市均无过错。徐先生的孩子中考落榜,没有证据证实是超市促销广告上印有其家庭电话号码造成的,且超市在发放广告时已将旧号划去写上新号,故徐先生认为超市有侵权行为依据不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