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推动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济南市出台办法,规定村庄改造安置房建设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济南市规定,村庄改造建设中符合拆迁安置标准的安置房和保障用地上的建筑,参照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公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首批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免收相关费用。经营性收费按相关标准下限收取。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19项相关费用,仅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一项就减免246元,与此前政策相比优惠条件更加明显。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还明确,凡经济南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的安置房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减半收取。为加快项目推进,济南市还将进一步简化市区村庄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今年,济南市向社会公开承诺全年完成整村迁建6.7万户,分散建房1.28万户,改造危房1.45万户。截至8月底,已启动村庄改造整村迁建项目126个,涉及村庄175个,整村建设完成开、竣工43714户,占全年计划任务的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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