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从济南打工三年多的王利和女友将两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顺利转移到济宁,并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据济宁市养老保险处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312人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或转入,极大地方便了求职者的灵活就业,实现了“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据济宁市养老保险处账户管理科王宏丽科长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而之前,参保人员山东省内流动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资金。从10月1日起,山东省又出台了省内跨市转移接续的新规定,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存储额外,还要转移一部分单位缴费,具体数额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2%计算确定。此举有利于平衡地区之间的资金负担,促进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
采访中,该科郭海燕副科长告诉记者,根据统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大多是“80后”人员,有178人从济宁转出到全国各地,有134人从外地转回济宁。转回的大多是老家在济宁的打工者,他们大部分都在广东、上海、北京、济南、青岛等发达地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