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80后”、“90后”结伙贩卖冰毒,形成了一个贩卖毒品的小团体,今天记者获悉,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近日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等六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万五千元至四万元罚金不等。
2008年1至6月份,被告人刘某、朱某、韩某、张某、焦某、于某曾多次相互之间买卖冰毒,并相互介绍“客源”,将毒品卖给他人,形成了一个贩卖毒品的利益结合体。公安机关将正在贩卖冰毒的被告人张某和焦某归抓获归案后,两人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随后将其他四人一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六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立功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