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标
力争“十二五”时期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基本消除中心城区“二元化”现象
改造原则
统一组织、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成片改造,统一政策、集中安置,统一标准、整体配套
受益群体
将整合形成50个成片改造项目和5个重点建设片区,建设106个集中居住社区,通过城中村改造,约54.9万人的生活居住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
本报3月22日讯(记者 王端鹏)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今天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提出城中村改造要紧紧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区、城市综合体和重点工程、铁路和轨道交通及主要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带动作用,规划为先,整合为主,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推进,努力实现由单纯改造城中村向提高城市化水平转变、由单纯村(居)分散改造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转变、由单纯村(居)民安置向建设综合性社区转变、由单纯房地产开发向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转变。会议明确了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基本消除中心城区“二元化”现象的任务。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现有城中村309个,通过城中村改造,约54.9万人的生活居住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会议要求坚持统一组织、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成片改造,统一政策、集中安置,统一标准、整体配套的原则,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会议批准了《济南市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引导规划》(以下简称《引导规划》)。《引导规划》按照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重点在四个方面作出了安排。一是强力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片区内的城中村全面改造,围绕西部新城、滨河新区等重点区域发展,
充分发挥各投融资平台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商务办公、商业服务、文化休闲和配套居住等产业发展,扩大聚集效应,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和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城中村改造,按照“把综合体建设作为新区开发和老城提升主抓手”的要求,统筹设施配套和环境建设,落实相关规划要求,对有关城中村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改造。三是积极推进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的城中村改造,配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整体规划改造,打造各具特色的景观节点和城市风景线。四是有序推进一般地区城中村改造,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周边发展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统一改造。根据《引导规划》初步策划,将整合形成50个成片改造项目和5个重点建设片区,建设106个集中居住社区。
会议强调,城中村改造是我市继棚户区改造后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统筹作用,落实区级政府实施主体的责任,综合运用政策、规划、管理等多种调控手段,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群众自愿、让利于民的原则,注重维护社会公平,集中妥善安置村民,实现村民向市民的转变。要因地制宜地执行《引导规划》,按区域整合改造。要提高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实现人居环境、生活质量、城市功能、城市形象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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