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说,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后,向省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查出的问题见本报2010年7月28日三版报道)。省政府领导对整改工作非常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关于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省财政厅已于2010年6月底前将未缴库的非税收入余额6.63亿元补缴入库。同时,对彩票公益金缴库办法进行修订,提高财政收入缴库的及时性和均衡性。
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问题。对于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30日内落实拨付到位。对专户结存的1.09亿元利息收入,已于2010年8月上缴国库。
关于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问题。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提前到年初人代会前后制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发改委已于2010年9月部署省直部门编报省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目前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已基本编制完毕,报省政府审定后下达执行。
关于隐瞒和少计收入问题。涉及的8个部门及14个二级单位已按规定调整账务,补记了收入和结余。省安全厅所属济南市、临沂市安全局等单位已将在暂存款中核算的专项资金转入相应的收支科目核算。
关于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无预算、擅自调整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的8个部门和14个二级单位,已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和调整账务等措施进行了纠正。省林业局已将日常挤占的310.95万元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关于资金结余不实问题。涉及的11个部门和11个二级单位已将虚列支出或挂账隐瞒的结余资金转入结余科目核算,将决算少报的结余在2010年决算报表中如实反映。省环保厅已按规定将挂往来账的专项资金结余1682.73万元作调账处理;其所属省环科院对2009年决算报表少报的结余资金,已在编报的2010年部门决算中反映。
关于地税部门税收征管问题。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8.7亿元,已落实纠正18.64亿元,整改率99.67%。对少征的4.03亿元税款,有关地税部门已全部征收入库。对多征税款5416.37万元问题,淄博、泰安、临沂等相关地税部门已按规定进行抵缴。枣庄市地税局山亭分局已将违规退税596.62万元重新征收入库,淄博市沂源县地税局已将少退企业所得税758.12万元抵缴完毕,有关责任人及征收单位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关于山东工程机械集团等10户企业漏缴税款7.29亿元问题,除个别企业因破产清算等无法追缴外,其它企业已补缴税款7.23亿元。
关于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25.34亿元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16个市已经清欠18.27亿元,整改率为72.1%。其中枣庄、德州、威海、东营、滨州、莱芜等6市已经全部清缴,济南、聊城、烟台等10市还有7.07亿元正在继续清理。
关于财政部门欠拨财政供养人员保险费6757.31万元问题。东营市和阳信县欠拨的3233.0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淄博市周村区、博山区以及惠民县尚余3524.25万元正在继续整改。
关于挤占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04万元问题。枣庄市有关部门已经将出借的资金收回,并制定了加强监管措施。
关于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54亿元问题。有关市县按规定补提了1.76亿元,其中东营市、潍坊市已经足额补提,济宁市、淄博市、枣庄市分别补提1.12亿元、2482万元和2573万元,其余未计提资金已经列出计划,将分期补提到位。
关于拖欠应上缴的住房保障资金2163万元问题。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滞留的2105万元已经全部上缴;安丘市对滞留的47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已上缴住房保障资金专户;济宁市古槐房管所隐瞒的廉租住房及直管公房租金11万元,已经全部追回上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