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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品房预售计划管理启动 新房卖啥价要上报

时间:2011-04-11 09:37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www.yunhepan.com

  “开发企业需在每年的1月31日前,申报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包括项目的预计销售均价、规模、精装修情况等,主管部门将及时编制年度商品房预售计划,不如实申报的开发企业将禁止上市销售,并依法处理。”本月起,岛城启动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管理,对新建商品房的供应节奏及销售价格进行管理。业内人士分析,实行商品房预售计划备案管理,可以避免市场上出现成交量暴涨或者价格暴涨等情况,从根本上全面规范岛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

  ■新规

  实施商品房预售计划管理

  4月8日下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七区五市160余家有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三区五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共 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从4月起本市将实行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管理,开发企业每年1月31日前要申报年度商品房预(销)售计划 ,取得商品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要申报季度商品房预(销)售计划。”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说。

  据介绍,实施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管理,意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合理规划安排全市年度和季度商品房供应,有效地把握商品房市场的供应节奏。

  ■要求

  房子卖啥价要定期申报

  根据新执行的政策,开发企业在申报年度销售计划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商品房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坐落、土地用途、房屋性质、项目总规模等;商品房项目预计建设情况,包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预计开盘销售日期;商品房项目的可售房源幢数、套(处)数、建筑面积和预计销售均价;90平方米以下及90~144平方米中小户型房屋的套数、建筑面积和所占比例;商品房项目精装修情况以及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这里面销售均价、开盘日期、可售房源数量以及中小户型的套数等信息非常重要,和购房者息息相关的销售均价、推盘规模及频率等写进了销售计划 ,开发企业就不好再做手脚了。”市南区一家地产营销机构的刘经理说。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申报本企业季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 ,并按照申报的商品房项目预(销)售预案中确定的销售时间和销售价格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

  ■作用

  可避免出现价格暴涨

  “新政策实施后,开发企业要上报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 ,对此进行备案管理,就是要对市场进行干预,实现房价的控制目标。”杜本好副局长说,但干预市场并不是控制市场,根本的目的还是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以去年的10月份为例,新房成交量突然达到13517套,这一成交量甚至创下了国内各大城市的成交纪录,成交价格也达到了青岛市的顶点。”杜本好说,实施商品房预售管理之后,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这种情况。

  “新的政策如果能控制好供应节奏,并对销售均价变化进行监管的话,可以避免市场上出现成交量暴涨或者价格暴涨的情况。”楼市分析人士张百忍说,由于成交价格会受到供应量的影响,因此控制推盘节奏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对推盘节奏的控制也成为不少不良开发商捂盘牟利的手段之一。

  在当天的新政策发布会上,杜本好副局长多次提到要增加中小户型商品住房的供应量,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来实现岛城“今年房价涨幅要明显低于年度人均收入涨幅”的房价控制目标。

  各区、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在每季度首个月底前将编制好的季度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计划报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应当即时依据备案情况汇总编制全市的季度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计划。

  ■处罚

  拒不申报将依法处理

  如果开发企业不申报商品房预(销)售计划,会怎样处罚?

  据介绍,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申报行为的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报不实或隐瞒不报的,记入房地产销售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其商品房预(销)售计划有关内容不予列入当季度及下一季度的季度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计划;情况严重的,予以新闻曝光,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此外,已列入季度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计划的商品房项目,如果房屋平均销售价格超过本市上一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平均涨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报。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管理规定自2011年4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买房遇违规行为请您及时举报

  本月起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

  “限购政策落实得怎么样,是否存在骗购、违规认筹的行为......”为规范岛城房地产市场,从4月份开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严禁以认购、预订、认筹、排号、招募会员、发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购房人在指定银行存款等形式变相预售、未批先售以及捂盘惜售等。购房者如果遇到以下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处举报。举报电话82661850。

  是否存在无证违规预售或以认购、预订、认筹、排号、招募会员、发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购房人在指定银行存款等任何形式接受房屋预约、预订,变相无证预售的行为。

  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是否依照规定时间开盘并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房一价”),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违规销售行为。

  已开盘项目售楼处现场相关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产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代理备案证明》等“八证”)是否准确、清晰公示。

  已开盘项目售楼处现场相关文件(包括《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青岛市商品住房住宅使用手册》、《商品房预售方案》、《房地产测绘成果预(实)测报告》等“四件”)是否准确、清晰公示。

  已开盘项目售楼处现场是否公示可售房源的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价格(销售单价和总价)、房屋性质、装修标准(毛坯或精装)及销售动态信息(可售、已付定金、已签合同、自留等)。

  已开盘项目在售楼处现场显著位置是否设立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向广大购房者发布的《购房特别提示》及《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特别提示》。

  已开盘项目售楼处现场是否设立信息查询处,通过电脑等设备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查询服务情况。

  是否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购房人如需预订商品房应与开发企业签订经网上备案的《认购协议》,不得签订未经网上备案的纸质认购协议。

  预订商品住房后十五日内是否签订预售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的,预订是否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是否继续公开销售。

  检查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是否做到签订合同价格、预售方案申报价格与售楼处现场公示价格一致,价格发生变动的是否重新提交预售方案报各区(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公示的证照年审是否及时更新(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房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机构对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仍与其签订买卖合同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限购政策的行为。

  ■相关新闻

  二手房市场也要严查

  除了新房,监管部门对存量住房市场也将进行严查。对二手房市场的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

  一是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公示相关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青岛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青岛市房产经纪机构存量房网上用户认证证明》、《青岛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操作员资格证书》及执业人姓名、证书、照片等)。二是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及从业服务人员变更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三是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公示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规定的关于网签工作流程及经纪机构责任与义务的告知。四是网签人员在办理合同备案后是否将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样张及双方身份证件复印留存档案管理。

  此外,还将检查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对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仍与其签订买卖合同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限购政策的行为。

  一季度房地产开工面积同比减一成

  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马正拓) 记者8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3亿元,同比增长20%;施工面积39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新开工面积40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0% ;预计完成税收18亿元。

  据统计 ,一季度本市建设领域各行业完成投资约 112 亿元,同比增长4.5%,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25.5%。建设领域各行业完成税收23亿元,同比增长26.5%,约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8%。建设行业持续增长,全市建筑业完成产值77.6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增加值15.5亿元,同比增长9%;实缴税金3.7亿元,同比增长13.6%。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3亿元,同比增长20%;施工面积39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 ;新开工面积40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0%;预计完成税收18亿元,同比增长18%。交钱能选上保障房?市民千万别上当!

  “交钱就能保证你摇号选上保障房,这是骗局。七区的申购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领取申请表格了。”8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王育生副主任介绍说。据悉,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公开销售项目正在梳理过程中,待具备公开销售条件后,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又要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销售摇号了,有很多中介说交点钱就能帮着走后门摇上号,到底是真是假?”不少市民存有这样的疑问。

  “本市已启动街区市三级受理两级审核的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模式。”王育生介绍说,保障房申请整个过程有着严格的规定、严谨的程序和监管措施,不存在通过关系购买住房的情况。“特别是公开摇号时,由市人大、政协、监察及市民代表现场进行监督,摇号数据及器具在经过市软件测评中心检验无误后,由青岛市中公证处封存,并在摇号录制现场开封使用。”王育生说,保障中心也接到投诉,反映房屋中介对外宣称收取高费用即可通过关系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调查,中介主要利用申请人急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心理,声称能够帮助找关系摇中号等理由先行收取申请人费用,如客户中号,所交费用即归中介所有。任何摇号都有一定比例的中号率 ,中介正是利用此种机率 ,骗取高额费用。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实行日常受理,相关表格材料已经印刷并下发,市民可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可咨询区住房保障部门。

  各区住房保障机构咨询电话:市南区88729275,市北区83838622,四方区83736180,李沧区84610097,崂山区55557627,城阳区87866669,黄岛区86988812,高新区66966971。交钱能选上保障房?市民千万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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