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水污染防治暨污染物减排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市委、市政府授予邹城市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济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突出贡献单位” 称号;授予陈建学等47名同志“济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突出贡献个人”称号;授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等30家企业“济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企业”称号。
据了解,我市开展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列入规划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部完成,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控水质断面达标率达到100%,代表山东省参加2010年度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夺冠。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中区人民政府等7个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2010年度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各奖励300万元;授予市纪委等7个单位“2010年度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各奖励20万元;授予安国华等51名同志“2010年度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突出贡献个人”称号,记个人二等功。
“十一五”期间,我市治污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COD和二氧化硫五年分别削减21.8%、23.1%,其中COD净削减量1.06万吨、二氧化硫3.61万吨,相当于“十一五”任务目标的114%和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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