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1年,省财政共筹集资金8458万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各类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林业贷款项目给予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信贷的撬动作用,增加林业发展资金供给,全省新增造林面积近70万亩。
据了解,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年贴息率为3%,贴息时间最长3年。贴息项目包括: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形式,带动林区或沙区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为保护森林资源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
2011年,我省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共撬动银行贷款28.4亿元,支持各类林业经济实体发展项目166个,扶持林农小额贷款项目2200个,新增造林面积69.48万亩。王海红 丁圣伟 李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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