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山东将家属工等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时间:2012-01-14 17:20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中广网济南1月13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针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曾在山东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山东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山东省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55至60周岁补缴62130元,月养老金为601元;55至60周岁补缴50350元,月养老金为492元;55至60周岁补缴38560元,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照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相关阅读
  • 山东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
  • 日兰高铁(鲁南高铁)日曲段11月26日通车 山东将开3对环形高铁
  • 山东前十个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还有这5个鲜明特点
  • 这就是山东丨街采:这首曾唱响太空的山东民歌你知道吗?
  • 注意!山东这28批次食品不合格 山东沙土食品、裕龙酿酒等上黑榜
  • 问政山东|养猪场手续难办 畜牧部门:没你们一样吃猪肉
  • 山东省委网信办“牵手”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将在
  • 寒潮!寒潮!山东周末小雨大雾又降温 下周最低温-5℃

    • 上一篇:济南西站积极应对春运高峰
      下一篇:除夕当日火车票充裕 21前热点城市现较多退票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