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及范围
凡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如下情况的,均可以进行举报:
1、违法生育出生的孩子和私自收养、寄养、送养的孩子,至今隐瞒不报的;
2、违法生育或违法抱养的夫妻,应征未征或未按规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处理处罚不到位的;
3、乡、村级对计划生育情况未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或存在其他违法生育瞒漏错报问题(出生时间、性别等)的;
4、违法生育报为合法生育的;
5、非法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终止妊娠行为的。
二、举报办法
1、举报渠道
可采用信函、电话、网站、专用电子邮箱四种方式进行举报。
(1)信函举报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
收信人:省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250002;
(2)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31)82860047;
(3)网站举报
登录http://www.sdrkjsw.gov.cn网站,在“信息举报”中进行举报;
(4)专用电子邮箱举报
有奖举报专用信箱:sdsjswfgc@163.com。
2、举报的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当事人夫妻的以下材料:
(1)姓名(尽量使用身份证名字);
(2)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县(市、区)、乡(镇、街办)、村或工作单位名称;
(3)生育(或收、寄、送养)的时间、性别和孩次;
(4)生育或实施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非法终止妊娠的地点(各类医疗机构或其他服务机构);
(5)现在的去向、是否已经处理及知情人情况等。
3、密码举报方法
举报者本人确定举报代码(5位数)和领奖密码(6位数)。举报代码用于举报案例查实后通过媒体公布,以便举报人前来领取奖金。领奖密码用于举报人身份的确认,以便奖金准确发放到举报人。
三、奖励办法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查实瞒漏报违法生育一孩的奖励500元;查实瞒漏报违法生育二孩的奖励1000元;查实瞒漏报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奖励2000元;查实出生人口性别男报为女、违法生育子女报为合法生育的奖励1000元;违法生育已上报,查实应征未征或未按规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奖励500元;查实存在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各类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奖励2000元。
2、多人举报同一违法生育行为的,以邮戳、电话记录、网站举报时间、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只奖励最早举报人;本人举报自己的不予奖励。
3、查实后的举报代码于每季度的月底在山东人口网(http://www.sdrkjsw.gov.cn)和《人口导报》上进行公布。举报人应于获奖的举报代码公布后6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补发。
4、举报信息内容属实、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已经上报省里的,不再进行调查,也不予以奖励。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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