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卧龙山派出所经过十多天不间断工作,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14年的轻伤害案件。
1998年6月,卧龙山镇某村村民张某、张某某兄弟二人因为村班子的问题与时任村支部书记郭某发生矛盾,兄弟二人将郭某殴打致轻伤。案件发生后,李某一直潜逃在外,由于多种原因嫌疑人李某一直未能抓获归案,案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2012年春节前,受害人郭某突然到卧龙山派出所要求尽快处理,情绪异常激动。为了及时把化解此案件,嘉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专人成立了办案小组靠上做工作,由于案件时间较长,派出所人员几次更换,民警对案情不熟悉,给处理此案带来很大的困难。办案民警多次到受害人家中走访,征求意见。同时积极调查案件情况,摸排嫌疑人去向,并让村干部积极配合,到嫌疑人家中做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并于2月7日签定了调解协议书,多年额积案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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