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宅小区家庭装饰装修管理,保护业主装饰装修合法权益,促进家庭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近日,金乡县建管局、金乡县房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内家庭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监督管理。
加强装饰装修从业队伍管理。要求进入各住宅小区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专业资格证书》,合法承担家庭装修业务;无营业执照、无资格证书及经营场所的“三无队伍”等不具备资格的不得承担装饰装修活动。
严格装修装修单位施工管理。要求承担家庭装饰的施工企业,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文件要求,不得破坏主体结构、随意改动室内管道;必须与业主签订规范的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禁止霸王条款;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诚信经营,不得以次充好;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尽力减少噪音扰民。
明确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管理责任。金乡县建管局装饰办、金乡县房管局物业办及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小区内装饰装修实行相应管理。明确专人严把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施工准入、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等关口,确保小区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进行,确保房屋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李超 陈 娟)
王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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